杰夫里·迪弗侦探小说精选集(全11册)_第19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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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19章 (第4/4页)

被害人上方悬挂金属横梁,最终碾碎被害人喉咙。
  ·等待法医尸检结果。
  ·无性行为证据。
  死亡时间:
  ·大约在周一晚上十点十五分至十一点之间。等待法医检验确认。
  证据:
  ·时钟。
  ·不含爆炸物、化学或生物制剂。
  ·与码头第一现场发现的时钟相同。
  ·阿诺德制造生产,制造商地址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弗雷明翰。目前正在打电话询问经销商和零售商。
  ·凶手在两个现场均留下诗文。
  ·电脑打印字体,普通打印纸,惠普打印机及打印墨水。
  ·诗文:
  寒冷满月高悬于空,
  无言死尸沐浴银光,
  死将至,生将终。
  ——钟表匠
  ·未发现匹配诗文;推测为凶手原创。
  ·“冷月”出自阴历,为死亡之月。
  ·被害人口袋中有六十美元现金,序列号不可追踪;无指纹。
  ·现场发现细沙,推测为凶手用来掩盖痕迹的干扰手段。普通沙子。因为凶手要回到现场吗?
  ·金属横梁,重八十一磅,两端带有孔洞。小巷口施工单位并未使用这种金属横梁,未找到其他来源。
  ·胶带,一般胶带,但切口整齐,不同寻常,每截胶带长度相等。
  ·细沙中发现硫酸铊(用于灭鼠药)。
  ·被害人外套上的土壤中含有鱼类蛋白。
  ·找到极少痕迹。
  ·褐色纤维,推测来自车内地垫。
  其他:
  ·汽车:
  ·推测为福特探路者,车龄约为三年,内有褐色地垫。
  ·周二上午调查现场周围车辆没有任何异常,周一晚间没有车辆违停。
  ·有待召妓热线问询现场附近的卖淫者记录,寻找潜在目击者。
  ·无更多线索。
  与哈勒斯坦因的对话
  凶手:
  ·efit技术合成了钟表匠外貌。五十岁左右,圆脸,双下巴,大鼻子,不寻常的浅蓝色眼睛。身高超过六英尺,中长的黑色头发,未佩戴首饰,黑色衣服,姓名未知。
  ·熟知钟表知识,知道哪里有哪些名表在最近的拍卖会卖出,哪些名表正在市里展出。
  ·威胁店主保密购买信息。
  ·共买了十座时钟,为了杀十个人?
  ·现金付款。
  ·要求时钟上有月相,且有响亮的嘀嗒声。
  证据:
  ·时钟购买于哈勒斯坦因钟表店,位于熨斗区。
  ·钟表匠所付现金上没有指纹,钞票序列号不可追踪。纸币上没有痕迹。
  犯罪现场三
  地点:
  ·泉水街四百八十一号。
  被害人:
  ·乔安娜·哈珀。
  ·无明显犯罪动机。
  ·不认识第二位被害人。
  凶手:
  ·钟表匠
  ·同伙:
  ·很可能是被害人早些时候在工作室发现的一名男子。
  ·白人,体格高大。戴墨镜,奶白色防风大衣,戴帽子。驾驶一辆suv。
  作案手法:
  ·撬锁进入。
  ·袭击方式未知。很可能将工作室内扎花细铁线作为凶器。
  证据:
  ·含有鱼类蛋白的土壤来自乔安娜的花艺工作室(作为兰花花肥使用)。
  ·硫酸铊来自附近区域。
  ·花艺工作室的扎花铁线被剪成相等长度。作为杀人凶器使用?
  ·时钟:
  ·与其他两座相同,不含硝酸。
  ·没有纸条或诗文。
  ·现在没有发现脚印、指纹、武器等。
  ·黑色斑点:屋顶用沥青。
  ·用aster热成像技术在纽约市内寻找可能的来源地点。
  其他:
  ·凶手会在作案前检查被害人的状况。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了被害人,是什么原因?
  ·有警用对讲机。改用加密频道。
  ·汽车:
  ·棕褐色suv。
  ·车牌号码未知。
  ·已发出紧急车辆定位指令寻找。
  ·案发区域共有四百二十三名棕褐色suv车主。与通缉令对比搜查发现两名车主。其中一位年纪不符,另一位因贩毒在狱中服刑。
  ·车主为狱中服刑男子。
  钟表匠的探路者
  地点:
  ·哈得孙河与休斯敦大街交会处停车场,二楼。
  证据:
  ·探路者的车主,就是此前查到的正在服刑的犯人。车辆已被没收,等待拍卖,在停车场中被偷走。
  ·停在了相对开阔的环境中,附近没有出口。
  ·车内发现食物残渣,残渣来自玉米片、薯片、脆饼和巧克力,还有一些花生酱饼干留下的碎屑,有苏打水(不是可乐)的痕迹。
  ·一盒雷明顿点三二口径自动手枪子弹,缺少七颗。罪犯所用手枪可能是奥陶加mkii型手枪。
  ·书——《终极审讯技巧》或为钟表匠行凶杀人蓝本。出版方处未得到有用信息。
  ·一撮黑灰相间的毛发,初步推测为中年女子头发。
  ·车身内外没有发现任何指纹。
  ·肉色棉质纤维来自手套。
  ·后座沙粒与柏树街小巷中使用的细沙相符。
  ·发现十三码平底鞋鞋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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